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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精神医学杂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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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临床精神医学杂志》投稿须知
1.1 从2011年3月1日起启用网上采编系统,实行网上投稿、审稿、收/投修改稿以及校对样稿。
1.2 征稿范围:精神医学各领域(临床实践,基础研究,流行病学,司法鉴定,医学心理等)的论著、综述、研究报告、学术讨论和病例报告等。
1.3 来稿需附主页上下载的“版权转让协议”,签字、盖章后寄至该刊编辑部。如有指导、审阅、审校者,务必由其本人签名。稿件若为基金项目,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,列于首页下方,将基金证书复印件一并寄至编辑部,本刊录用后优先刊出。
1.4 该刊免收审稿费,对不用稿件一律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来稿一般在2个月内通过E-Mail发出录用或不用通知。如作者在2个月内未接到通知,可能稿件仍在审阅中,请与该刊联系,切勿一稿多投。
1.5 经审稿后拟刊用的稿件请按退修时提出的退修意见一一修改、复核。修改稿件时最好使用审阅格式,如您不习惯使用,请将修改处用红色做标记,这样编辑部可以很清楚知道您的稿件在哪些地方做了修改。修改稿通过投稿系统的收/投修改稿上传回编辑部。同时务必注明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备用。
1.6 作者通过系统收到校样稿后,请仔细核实,并逐一回答编辑部提出的问题,对编辑部的意见给予答复。